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新梅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立恒一期、立恒二期、兴庐科技产业园、创智天地公租房17台电梯年度维保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新梅山自采【2025】13-2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27日
开标日期: 2025年12月4日
合肥新梅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立恒一期、立恒二期、兴庐科技产业园、创智天地公租房17台电梯年度维保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安徽省新马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人民币陆万肆仟肆佰叁拾元整(¥64430.00元)
招标人名称: 合肥新梅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梅山路125号合肥市梅山饭店有限公司内
联系人: 蔡工
联系方式:13965040088
公示期: 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2日(3个日历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新梅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书面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梅山路125号梅山饭店内新梅山物业采购部;联系人:蔡工,联系电话:13965040088。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新梅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监督部门提出投诉,联系人:纪检联络员,联系电话:15855697873。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有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新梅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