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野生动物园东门停车场经营权转让项目招商公告

时间:2025-06-10 14:47:52  合肥文旅博览集团  

项目名称

合肥野生动物园东门停车场经营权转让

项目编号

DWYSG013

招商方

合肥文旅博览集团野生动物园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方承诺

招商方承诺本次招商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交易监督部

合肥文旅博览集团野生动物园管理有限公司纪检(督查室)

联系方式:0551-65395906

公告、开标期

1.公告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8日

2.开标日期2025年6月19日下午15:00

3.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600号合肥野生动物园小会议室

一、招商标的情况

招商标的

积(㎡

项目底价

(万元/年)

分成比例

合作期限 (年)

履约保证金(万元)

动物园东门停车场经营权转让

3771.50

11.52

≥10%

6+4

2

1.标的坐落位置: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600号合肥野生动物园东门停车场

2.标的权属情况: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招商标的无权属纠纷

招商途要求

1.招商点位的用途为停车场、充电设备及自助洗车设备的运营及日常管理。

2.合作方使用上述场地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上述场地内均不得从事电动车充电、车辆停放及自助洗车设备自助洗车设备建设方案需经招商方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要求包含但不限于污水要确保进入污水管网,地面要无洗车污水等)之外的其他经营行为场地不得使用明火、不得经营或存放化工类产品及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如由此造成合作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场地并导致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合作方承担。

3.招商方仅提供场地,合作方自行负责停车场、充电桩及其它附属设施(如:道闸、监控等)的建设、改造、维修维护及人工、水电等日常所有运营成本。

4.停车场内容建设不低于40个新能源汽车快充停车位及充电设备。

5.合作方在合作经营期间必须服从招商方的监督管理,合法经营,如不服从管理或违约时,招商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合作方赔偿因此给招商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6.合作期间场地如遇政府部门要求拆迁(如土地征收、生态红线违规建设等原因),招商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如遇招商方后期有新的商业规划在点位附近设置新的业态,合作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减免保底价及分成。

经营权转让分成款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1. 合作采用保底报价+分成的模式。东门停车场经营权转让项目在运营期间产生的经营收入(包括停车收费、充电服务费及洗车费用)合作方直接收取,合作方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将当年保底报价转到招商方账户,以后每年保底报价在上一个合同年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转入。按合同年度对分成款进行结算,招商方分成金额保底报价时,招商方不再分成,营业款由合作方收取;招商方分成金额>保底报价时,招商方按比例进行分成。合作方应向招商方开放商家版管理后台查看权限,以方便招商方监督查看营收数据。

2. 合作应在《招商结果确认书》出具之日起7日内(合同签订前)向招商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二、对投标方资格的要求(初审资格)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停车场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如投标人和充电站运营品牌方不是同一法人,需提供在合作周期内合作合同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及本停车场运营合作合同作为履约条件,不符合资格或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一律不予参与招标或废标处理。

2、 2023 1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及其充电站运营品牌方在合肥市运营中的新能源汽车充电站至少90座以上,以确保充电站后期运营的专业性和可持续性

3、动物园东门停车场所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站预期充电频次较高,充电设备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较高,考虑到后期履约能力问题及充电桩设备维修维护的快速便捷,优先考虑投标人或充电站运营品牌方为央国企的投标人,充电场站主要设备优先考虑合肥市本土品牌的投标人。

三、招商条件

1. 合作方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

2. 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体报名及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或挂靠。

3. 合肥文旅博览集团野生动物园管理有限公司职工及其亲属不得参与此次招商。

合作条件

1. 意向合作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招商标的,就招商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招商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场地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报名意向合作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招商标的,确认了标的位置、范围、面积和现状等并认可招商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 公告所列示的标的面积仅作参考,不作为确定合作经营分成款的依据,最终以标的实际面积为准。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等)均不在招商范围内,招商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3. 合作方在合同履约期限内,不得转租。招商场地必须由合作方自主经营,未经招商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及与他人合作经营,如有发生则招商方有权终止合作。

4. 合同期内,合作方负责点位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点位发生的通讯(网络)、水电、等停车场运营相关费用。

5. 招商方仅提供场地,合作方需自行建设不低于40个新能源汽车快充停车位并安装充电设备,并负责已建成停车场代运营、停车场养护维修及日常管理。停车场项目运营不得改动或破坏点位周围环境。如擅自改动或破坏点位周围环境,合作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招商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合作方承担赔偿责任。点位的装修、装潢费用及合同期内点位的维修费用全部由合作方自行承担。

6. 合作方要安排专人对停车场日常经营进行管理,确保停车场优质服务,停车场内干净整洁,停车有序。节假日及春游、秋游期间,停车场中的新能源车辆充电车位要对燃油车开放,停车遵循“先到先得”的原则。

7. 合同期内,合作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底价及分成比例。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停车场而导致合同解除的,底价及分成款按照实际合作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合同期满或终止时,合作方的充电桩及其电站等设备需自行运走并将场地恢复原状,将点位在10日内交还招商方,并结清水、电等相关费用,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道闸、监控、收银系统等设备需留给甲方。经招商方验收合格后,退还合作方履约保证金。

8. 合作方应在《招商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招商方签订《合肥野生动物园东门停车场经营权转让项目合同》。

9.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合肥野生动物园东门停车场经营权转让项目合同》。

10.特别说明:

合作方需自行评估参与本次招商的预期风险及收益,参与合肥文旅博览集团野生动物园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视作认可合肥文旅博览集团野生动物园管理有限公司招商相关要求及规定,本招商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合肥文旅博览集团野生动物园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中标方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得分最高者确定为本项目最终合作方。若此次招商所有合作方综合得分均低于60分,则本次招商无效。

商务、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

序号

指标

指标描述

分值

  范围

1

安全管理方案

提供的安全管理方案齐全完善、详细、切实可行,安全方案内容科学合理,有可靠和可操作性的质量保证措施的得16≤F≤25分; 安全方案齐全、描述简单、基本可行,质量保证措施一般的得8≤F<16分;安全方案内容可行性欠妥、存在不合理处,质量保证措施较差或没有的得1≤F<8分;未提供方案或提供的方案存在重大纰漏无法满足项目要求的得 0分。

0-25分

2

停车场设计方案(需提供项目方案图)

合作方制定合肥野生动物园东门停车场设计方案,供评委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为优的,得16≤F≤25分;综合评价为良的,得8≤F<16分;综合评价一般的,得1≤F<8分,未提供不得分

 

0-25

3

保底报价

(要求不少于11.52万元)

合作方应根据自身综合能力,对招商方年度能获得的保底分成额做出报价,报价需要不低于项目评估底价。以满足文件要求的有效最高保底报价作为基准价,得分25分,其他报价得分=(其他报价/基准价)×25%×100(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注意:招商方全年分成总和大于保底报价时,招商方按照分成总和收取合作经营款,招商方全年分成总和小于等于保底报价时,招商方按照保底报价收取合作经营款,请合作方谨慎对待,慎重报价。

0-25分

4

分成比例报价(要求不少于10%)

招商方分成比例最低不得少于10%。以满足文件要求的有效最高招商方分成比例报价为基准价,得25分,其他报价得分=(其他报价/基准价)×25%×100(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0-25

 

合计(1-4项)

100

最终成交结果以招商结果公告为准。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

投标方参与方式

登录合肥文旅博览集团网站http://www.zwzcgl.com/index/lists/008002下载附件《招商报名信息表》完整填写信息,在公告期内(20256月18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18756920218@163.com

投标方需提供的材料

报送材料

(一)意向合作方应提供的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3)合作方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资料,例如投标方信用承诺等。  

2、业绩证明材料及各类设计方案或样品;                                      

3.报价单(报价单须加盖单位公章)。

所有材料必须密封包装包装上标注“合肥野生动物园东门停车场经营权转让项目”字样并清楚标明意向合作方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4.报价材料的送达地点: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600号合肥野生动物园商业管理部,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下午14:30

在本公告要求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未封装的报价材料,合肥文旅博览集团野生动物园管理有限公司拒绝接收。联系人:,联系电话: 0551-65395655)。

招商结束后相关程序

招商结果公告

招商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合肥文旅博览集团野生动物园管理有限公司将在合肥文旅博览集团官网发布招商结果公告,公示期3个工作日。

签订合同

中标合作方请于招商结果公告期结束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前来我司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公司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600号合肥野生动物园。

异议处理

若对招商结果公告有异议,可自招商结果公告发布之日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文旅博览集团野生动物园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600号合肥野生动物园。

联系电话:0551-65395655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 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合作方,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合作方

2.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联系方式

现场实勘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51-65395655 

本项目合作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商家需自行评估参与本次招商的预期风险及收益,参与合肥文旅博览集团野生动物园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视作认可合肥文旅博览集团野生动物园管理有限公司招商相关要求及规定,本招商公告解释权归合肥文旅博览集团野生动物园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1、招商公告

2、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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